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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向秦皇岛市昌黎县农业农村局发出关于食品安全严肃执法的检察建议
时间:2021-08-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刚才,听了你们对检察建议书认定的事实和法律规定的讲解,我理解了检察建议书的内容,我们一定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并回复你院。”811日上午,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在向秦皇岛市昌黎县农业农村局送达检察建议书时,被建议单位领导听完检察官以案释法后这样说。 

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时发现,秦皇岛市昌黎县境内部分养鸡场使用国家禁用兽药氟苯尼考、买卖蛋鸡和鸡蛋均无检疫证明等违法情形,按照“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治”综合治理措施,该院迅速行动,开展调研、深入讨论研究后决定制发检察建议,并向秦皇岛市昌黎县农业农村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职尽责,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注重提高养殖户安全养殖的法律意识。

秦皇岛市昌黎县农业农村局当场签收检察建议书,表示认可检察建议书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将照单全收、认真整改,切实履行职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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