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统筹组织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成员由本院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检察官代表等9人组成,主任由检察长担任。
一、检察官考评委员会
主 任:党组书记、检察长 高强
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夏 睿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张善元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李晓东
政治部 张恩强
委 员:第一检察部 赵新红
第二检察部 雷笑梅
第三检察部 纪国亮
二、检察官考评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修订《乐亭县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实施办法》《检察官业绩考评指标及计分规则》等;
(二)组织制定、修订院实施细则、实施方案等;
(三)统筹全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
(四)组织实施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
(五)审查办理检察官对业绩考评结果的异议申请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根据考评结果,对年度考评不合格、连续两年不参加考评,或经考评委员会认定不能胜任检察官职务的检察官,提出退出员额建议;
(七)其他应当由检察官考评委员会履行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