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亭县人民检察院在本院党组的提议下召开了员额制检察官座谈会,18名员额制检察官和各科室内勤全部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上,张世新检察长指出,本次座谈会主要是基于司法责任制改革带来新型司法实践以及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带来的外在变化的大背景,探讨我院员额制以来,检察官办理案件面临的困难和建议。
会议以座谈形式召开,与会人员纷纷发言,将办理案件中遇到困惑和个人解决的建议拿来与大家共同研讨。员额检察官表示实行司法责任制后,深感压力更大、责任更重,办案的独立性越来越强,与员额的权力伴随而来的是风险与责任,对自身水平的要求更高,有着前所未有的学习紧迫感。在谈体会,聊感受中,集思广益,将工作中面临的问题进行缕析、归纳。
在听取与会人员的发言后,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世新表示,新的司法实践中,司法责任制给我们带来更多思考,需要我们在新尝试、新模式中深入探讨,办理案件更加谨慎。张世新检察长结合座谈情况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对司法体制改革的认识、对入额的认识、对权力责任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自律意识、大局意识、危机意识。
二要加强学习,员额制检察官要对相关法律、指导性案例进行学习,充分利用网络和书籍等途径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各项素能。
三要加强合作,增进共识。加强员额检察官之间的合作、员额检察官与助理、书记员之间的合作、员额检察官与分管领导之间的合作、业务部门与行政部门之间的合作、业务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