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着力推动案件审查公开。以刑事申诉、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的形式,推动案件公开,增强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对拟撤销或作不起诉等职务犯罪案件,组织人民监督员进行评议表决,保障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庭审活动,既普及法律知识,提升代表委员履职能力,又倒逼检察人员规范文明执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是着力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公开对社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和社会关注的已办结的典型案件,保障群众知情权。利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对符合公开条件案件的起诉书、不起诉书等法律文书进行严格审查和技术处理后及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申请查看案件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进程、处理结果等程序性信息提供查询服务。依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特别是保障阅卷完整,为律师阅卷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三是着力推动案件说理工作。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及《河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以案释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法律文书说理。比如建立不捕案件分类说理机制,对“不够罪不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无逮捕必要不捕”案件分别从司法公正、证据链条的严密性、宽严相济政策方面做好案件说理工作,实现检务公开与法律监督良性互动,有效提升执法办案法律和社会效果。